家具下乡新政策,西藏农牧民享补贴

2011-12-16来源 : 互联网

家具下乡产品*高限价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新建农家店财政补贴标准由现行每个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新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大家电家具下乡的工作力度,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果,促进消费,改善农牧民生活条件,对家具下乡和农家店补贴标准作适当调整,新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为,将家具下乡产品*高限价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即购买家具的农牧民享受财政补贴的*高限额由目前的750元提高到1500元。新建农家店财政补贴标准由现行每家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其中**财政承担6000元,自*区财政承担4000元。2011年至2013年期间,除当年新建的农家店外,对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农家店,每家每年给予奖励资金2000元。

据自*区财政厅党组书记普穷介绍,家电下乡、家具下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农牧区流通领域的两项惠民工程,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农牧民的热烈欢迎,政策效应明显。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区累计销售家电家具下乡产品149538台(件),销售金额16492.72万元,财政兑付补贴资金3425.07万元。其中,家具销售量99501件,销售金额8399.35万元,财政兑付补贴资金1870.44万元。另外,到2010年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农家店将达到1859家,农家店将覆盖所有的县和60%的乡镇及10%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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