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维权日,家居厂商怕谁不怕谁?

2012-03-15来源 : 互联网

李**在北京一家卖场里定制了一款衣柜,没用多久就开裂。这明显是质量问题嘛,按照相关法律,不要求双倍赔偿已经是格外开恩了,退换总该是理所当然吧?可这个衣柜厂商却把李**当软柿子捏:柜体开裂,可以退,但两扇门却完好,不能退!

想想这种做法也太“坑爹”了,柜体与门本是一个整体,柜体退了,留着门做什么?偏偏这厂家就是长着鸭子嘴,硬得很:我不退,你能咋的?

李**于是走上了漫长的投诉之路。先找卖场,不是如今时兴“先行赔付”吗?卖场总归可以管事儿吧?可是李**去的这卖场就是个摇摇欲坠的货色,招商严重不足,空城了一半,这家衣柜厂是招商部求爷爷告奶奶给“请”来的,卖场胆敢说三道四,我就拍**走人!卖场要是自己垫*给李**“先行赔付”了,岂不是*终得自己掏腰包?对于李**的投诉,卖场便左推右挡,好说歹磨,就是不解决问题。

既然卖场也不管,那就找媒体曝光!可是那个衣柜企业不怕,那个卖场也不怕——反正自己也没啥名气,曝了也没几个人知道,打什么紧?李**不得不求助到消协,消协也只是出面调解,没有处罚权,当事人口里应承得很爽快,消协的人电话一挂,也就没人理睬了。

想想老百姓真是不容易啊!一件看似多么简单的事情,怎么就那么难呢?那个衣柜厂为什么那么横呢?这就涉及到厂商怕谁与不怕谁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牌子,能卖就卖,卖出去了想退,没门儿,它是谁也不怕;一个在市场上有些名气的牌子,质量问题是很少的,真出了点什么问题,怕着呢!

一个有“怕”意识的家居企业,它的品牌*先就与众不同,是靠口碑积累起来的,而各方面对它的制约,也让它不得不做好服务,把消费者当上帝。消费者被一些企业欺负,**在于他们所买的产品就不能称得上是品牌。作为一个品牌,它*先怕居然之家、红星美凯龙等主流卖场的“修理”,你对消费者不理不问,卖场就可以动用先行赔付金给消费者先行赔偿,如果你坑害消费者,**可以把你清出场去;其次,它怕媒体曝光,建立一个品牌很难,毁掉一个品牌却极易,与其被媒体曝光后灰头土脸,被更多的人抛弃,不如尽可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第三,它怕有关部门的处罚,要是一个**出现质量问题,被质检部门开了罚单,受损的就不仅是名声,还可能被勒令下架或停业,丧失经营的基础。

一个有些“怕”的企业,会在不断改进服务中进步,品牌会在不断磨砺中做大。对于消费者来说,到一个对入驻厂商拥有掌控力的卖场去购物,选择一个在社会上有些名气的品牌来消费,就算多花了一点*,**了自己的权益,也是值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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