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起,在欧盟区域内销售的汽车,只有其内饰的材料80%以上为**时,才可以称为**内饰。
新的欧盟“标准”(并非“法律”)将于2012年起执行,标准除汽车革外,还涉及沙发、家具和其他内饰用革。此新标准参考了很多欧盟之前通过的鞋类标准,并经过了欧洲制革联盟(Cotance)以及欧洲制革业,包括化料行业长达数年的磋商。
新标准规定,对于OEM和家具制造商,只有其产品表面材料80%以上为**时,才能称其产品为**产品。在汽车和家具中使用PU重涂饰的皮革和剖层革时,根据新标准,厂商需要在产品标签中将其标注为“再生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