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行商品房噪音污染公示制度

2013-05-07来源 : 互联网

近日,重庆市环保局发布《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凡是从本月起,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房屋预售时就必须在销售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直到住宅销售结束才完毕。

那么,公示内容中有哪些内容呢?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要将住宅的建设内容、规模和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措施标示清楚,同时,住宅区具体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也会标示出来。

为了让市民对住宅区外界的噪音有一个直观认识,公示表中还把“现状监测”数据分为白天、晚上两个时间,公示出来。“我们要求现状监测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尽量避开节假日进行监测。”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预售开始←→销售结束

噪音污染要在显著位置公示

以后市民们在买房子时,除了要关注房子的户型、质量和绿化环境外,还要关注自己未来的家吵不吵了。

昨天,我们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看到,凡是1号以后审批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在房屋开始预售时,开发商就要在销售场所等显著位置公示《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公示期直到住宅全部销售结束才完毕。

作为公示的责任主体,开发商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同时就要填写这张《市商品住宅受外界噪声污染情况公示表》,并报送市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昼间←→晚上

进行24小时连续数据监测

在公示内容中,开发商要将住宅的建设内容、规模和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措施标示清楚,同时,住宅区具体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也会标示出来。

按照国家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5类:包括以康复疗养区为主特别需要安静的0类区域;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1类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以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并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2类区域;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的3类区域;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则是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为了让市民对住宅区外界的噪音有一个直观认识,公示表中还将把“现状监测”数据分为昼间、晚上两个时间公示出来,而市环保部门要求,现状监测应严格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并尽量避开节假日进行监测。

噪音超标楼栋、楼层都要标明

而公示表中,开发商还要把房屋不同的楼栋、朝向以及楼层,按照白天、晚上的时间,将标准值和预测结果分别公示出来。

在预测结果一栏中,开发商应标明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措施后,噪音污染预测值超标的楼栋、朝向及楼层,以方便市民**时间了解。同时,开发商在公示表旁边,应以附图形式全面反映评价范围内的住宅环境现状及规划情况,指明噪声源与商品住宅项目各楼栋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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