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收房注意事项

2014-05-27来源 : 互联网

以下问题,购房者在买房、收房过程中会经常遇到,特别经常遇到此类的咨询问题,小编特意把收房注意事项列出,提醒广大业主友友们予以重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买房相关税费

(一)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

4、公共维修基金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

(二)税费问题

特别提示: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

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

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

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

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3、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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