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顶验收的标准

2014-05-28来源 : 互联网

适用于以木龙骨、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等为骨架,以各类石膏板、胶合板、玻璃、PVC扣板等为罩面板的吊顶工程的安装验收。

1吊顶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类龙骨吊顶必须固定牢固,固定完毕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校平,并检查安装位置是否正确。

3木骨架所用木方规格应按设计要求,各木方之间应打胶再用钉固定,与罩面板接触的一面必须刨平。

4顶棚木骨架结构应符合防*要求。

5各类罩面板不应有气泡、起皮、裂纹、缺角、污垢和图案缺损等缺陷,表面应平整,边缘应整齐,色泽应一致。

6穿孔板的孔距应排列整齐,胶合坂、木质纤维板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7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如用钉子固定,钉距为80-120mm,钉长为25-35mm,钉帽应打扁头产并进入板0.5-1mm,钉眼用油性腻子抹平。

8胶合板面如涂刷清漆时,相邻板面的木纹和颜色应近似。

9罩面板上要裱糊或刷涂料时,接缝处应刷白乳胶粘贴细棉布,接缝两边至少各搭接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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