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饰品店加盟最常见的五大陷阱

2015-08-22来源 : 互联网

对于家居饰品店加盟者而言,在加盟家居饰品店的过程中,*常遇到的加盟陷阱有下列五项:

**,总部吹嘘夸大加盟店数。

许多总部为了招募家居装饰店加盟店,往往会在店数上灌水,宣称自己的加盟店高达多少家,但数量是否真的有如宣称的那么多,外界往往不得而知,如果想要印证,*好的方式就是请总部提供一份所有家居加盟店的名单,加盟者可据此名单,实际去走访其加盟店,与加盟店主聊聊目前的经营现况如何,则可获得更真实的答案。

第二,安排特定加盟店供加盟者参观。

加盟者在加盟家居装饰店前,往往会先去观察已开业的加盟店的经营状况,而总部通常也会安排一些店面供加盟者参观,总部既然要安排,当然都会安排一些业绩特别好的店供加盟者参观,不仅参观哪一家店要事先挑选,连参观的时段也要挑选,挑选尖峰时刻店面人潮才会多,因此,对加盟者很容易造成一些假象。

第三,要求加盟者当场签约加盟。

有的总部为了快速拓展加盟店,对加盟者不仅是来者不拒、毫无筛选,甚至在与加盟者**次面谈时,还会鼓吹加盟者当场马上签约。加盟者如果一时不察,在还没搞清楚的状况下,很容易就糊里糊涂地签约而落人陷阱。

有的家居装饰店加盟总部,对加盟者是毫无筛选,只要加盟者缴纳加盟金就可签约加盟,加盟者加盟之后,总部的支持辅导自然相对较少,加盟的家居装饰店生意要好,也只能自求多福了。

第四,权利金一次收齐。

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5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5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5张支票缴交总部。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2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5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自身的权益。

第五,自愿加盟式的毛利**。

能够实施毛利**这套制度的总部,基本上都是规模比较大,而且总部能够**了解加盟店的营收及销货金额,像便利商店一律强制打发票,而且建立起POS系统,每家加盟店卖了哪些商品,毛利有多少都一清二楚。能够建立这样的机制,总部才有能力做毛利**制度。

但坊间绝大多数的加盟家居装饰店体系,都采行自愿加盟,总部对加盟店的控管力相对较弱,加盟店每天做多少营业额,总部通常都无法**掌握,所以,一旦有自愿加盟的总部宣称有毛利**时,加盟者可得好好睁大眼睛,以免掉人陷阱了。

标签: 家居饰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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