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具过半不达标,专家教你三招选购合格家具

2013-08-27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市工商局发布对本市好**、吉盛伟邦、红星美凯龙、世茂家具等专业市场、综合市场销售的3-14岁儿童使用的柜类、椅类、床类等24个批次家具进行的质量监测报告,显结果示有1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4.2%,主要不合格项目是结构安全性能、警示标志。不过,抽检暂未发现包括有害物质检验项目不合格的情况。

我国*个儿童家具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标准》)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针对3〜14岁儿童使用的家具产品制定了强制性要求,包括安全要求、警示标识等内容。

结构安全

关于安全性的规范,国标中较为突出的有4点——对圆角的规范:要求所有儿童家具都要进行磨角处理,防止尖的、突出的部位对孩子造成伤害;对折叠产品的规范:要求所有折叠物都有手动定位装置,避免孩子在不注意的时候被折叠装置夹住,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对有缝隙家具的规范:要求所有缝隙都必须小于6mm或大于12mm,如果在6mm和12mm之间,很有可能在孩子钻爬的时候将孩子卡住;对封闭家具的规范:要求所有封闭家具都设有透气孔,防止孩子进入后又无法自己开门出来导致的窒息隐患。

安全警示标志

儿童家具产品上或使用说明中,应明确规定产品适用的年龄段,即:“3〜6岁”、“3岁及以上”或“7岁及以上”;

如果产品需安装,应在使用说明中标示“注意!只允许成人安装,儿童勿近”的警示语;

如果产品有折叠或调整装置,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警告!小心夹伤”的警示语;

如果是有升降气动杆的转椅,应在产品适当位置标示“危险!请勿频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语;

以上警示语中“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不应小于五号黑体字。

标签: 儿童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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