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绿色板材采购规范》正式施行

2014-04-06来源 : 互联网

由商务部提出并归口的《绿色板材采购规范》(SB/T11012—2013)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中对绿色板材及***胶粘剂生产的板材进行了定义,并且将为符合《规范》要求的板材产品,加贴等级标志。中国绿色家居环境技术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洪帆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及推进有助于消费者明白消费。

据了解,《规范》中将以木材或非木质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成各种材料单元,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其生产、使用及废弃过程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和健康标准要求的人造板材,定义为绿色板材。***胶粘剂生产的绿色板材则为,使用***胶粘剂生产的绿色板材且板材的甲醛释放量不高于所用木材或非木质植物纤维原料自身甲醛释放量。

《规范》还根据甲醛释放量将板材分为G1、G2、G3三个级别。G1级即***胶粘剂生产的绿色板材;G2级平均值≤0。3mg/L,单样品*大值≤0。4mg/L;G3级为0。09mg/m3(刨花板和定向刨花板)、0。05mg/m3(胶合板、细木工板)、0。11mg/m3(中密度纤维板)、0。13mg/m3(薄中密度纤维板)。

据悉,符合《规范》的板材产品会加贴绿色家居建材3G环保标志,标明符合的等级。李洪帆介绍,除产品符合《规范》外,绿居委还将委托第三方对厂家的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审核,**其可以生产出质量稳定的绿色板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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