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公布

2011-12-06来源 : 互联网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2010年版目录”)。此次目录涉及126个产品,包括**类41个、限制类46个、禁止类39个。其中,*次列入禁用名单的11类产品在今年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由限制使用改为禁用的16类产品,9月1日就开始禁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北京市规划委所属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管。各审查机构应将“2010年版目录”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之一,对于违犯该规定进行设计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检查中发现采购和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向建设工程供应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建材产品的供应企业,要在建设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

“2010年版目录”中规定,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推拉塑料外窗、幕墙T型挂件系统、记忆合金原理的恒温控制阀、螺旋升降式铸铁水嘴、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106内墙涂料)、多彩内墙涂料(树脂以硝化纤维素为主,溶剂以**苯为主的0/W型涂料)、卤粉荧光灯、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采用脲醛树脂生产的竹木胶合板模板、外径小于36毫米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毫米丝杠拖座、外径小于34毫米的丝杠和拖座板边长小于140毫米丝杠拖座等11类*次列入禁止使用的建材产品,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中设计,2010年12月1日起禁止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

“2010年版目录原文拷贝于华夏陶瓷网”中指出,砖砌检查井、模塑聚苯乙烯保温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金属面聚苯夹心板、金属面板直接与硬泡聚氨酯相接的夹心板、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布、树脂岩棉、普通单层玻璃和简易双层玻璃外门窗、普通推拉铝合金外窗、单腔结构塑料型材、PVC隔热条和PVC密封胶条、冷镀锌钢管和非镀锌钢管、手动温控阀、以聚乙烯醇为基料的仿瓷内墙涂料、白炽灯、卤素灯等扩大限制使用范围或由限制使用改为禁止使用的16类建材产品,自2010年7月1日起停止设计,2010年9月1日起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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